关于大货车与电动车事故责任的划分,需根据具体事故情节和交通法规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大货车全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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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到转弯义务
若大货车在转弯时未减速、未观察周围环境或未开启转向灯,导致电动车驾驶员为避让而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造成摔倒,大货车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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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通行规定
如货车闯红灯、违规变道或占用非机动车道,且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导致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
二、电动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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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规则
若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超速行驶、未遵守信号灯或未礼让直行车辆(如转弯车未让直行车),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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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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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车载人且未取得相应资质,可能加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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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人故意制造事故(如突然冲出),则可能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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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同责任情形
当事故由货车和电动车双方共同过错导致时,需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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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未减速,电动车未戴头盔且闯红灯,可能被认定为货车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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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占用非机动车道未设警示,货车未避让,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共同主要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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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 :若事故后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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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 :如施工方未采取安全措施,需与货车方共同承担责任。
五、责任划分依据
最终责任划分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该认定书会综合考虑事故现场证据、当事人行为及过错程度。
案例参考 :
上海虹口区一起事故中,货运车未避让借道电动车,施工方占道未防护,双方被认定为共同主要责任;另一案例中,电动车驾驶员未戴头盔且超速,被认定为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