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退股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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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程序复杂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需经股东会决议、债权人通知等严格程序,且需以特定形式公示。挂名股东若通过定向减资退股,可能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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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证明缺失
挂名股东因无实际出资行为,若要求退股,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法院可能因缺乏出资证明而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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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较高
退股过程中若未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或未遵守法定程序,可能面临被要求承担债务、股权被强制转让等风险,甚至导致显名股东身份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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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方式受限
挂名股东不能强制退出,需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回购或变更登记等方式实现,且需实际出资人配合。
建议 :挂名股东应提前与实际出资人协商一致,明确退股方式及责任承担,并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