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本质上是相同的企业形式,只是名称表述不同。两者均以股东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资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核心差异仅体现在工商注册名称的完整性上(如“XX有限公司”不可简写为“XX有限责任公司”)。
-
法律定义一致
根据《公司法》,二者均指股东以其认缴出资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债务的法人主体。国内法律文件常用“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公司”为其通用简称,实际运营中无区别。 -
责任承担方式相同
无论名称如何,股东均不承担超出出资额的债务风险。例如,若公司破产,债权人无权追索股东个人财产(除非存在财产混同等例外情形)。 -
名称使用规范
注册时需严格遵循名称一致性,如“ABC有限公司”与“ABC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视为不同主体,不可混用。但日常商业场景中,两者可互换指代。 -
国际惯例差异
英文表述“Co., Ltd.”与“LLC”在不同国家可能有细微差异,但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二者均对应“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单一概念。
选择名称时,建议根据工商登记要求确定完整表述,无需纠结实质差异。若涉及跨境业务,需注意当地法律对术语的具体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