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或2个
成立公司所需的股东人数需根据公司类型和注册地法律法规进行区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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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股东人数
法律未强制要求,但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1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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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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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仅允许1个自然人股东或1个法人股东,且该股东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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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 :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资格,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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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治理
- 股东人数较少时,决策效率较高,但需注意股东与法人财产独立性,避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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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股东人数
必须有2个及以上股东,且发起人中需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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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要求
- 发起人需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且需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股本总额、经营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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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 需设立董事会(不少于5人)和监事会(不少于3人),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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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风险 :若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可能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增加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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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上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总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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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股东人数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成立公司时需根据公司类型选择合适的股东人数,并确保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