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时,需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并通过协同重整或司法程序稳定公司运营。关键措施包括:及时披露破产进展、隔离风险避免资金占用、引入战略投资人优化股权结构,以及遵守监管要求维护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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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与合规义务
控股股东破产后,上市公司须第一时间披露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及重整计划等关键信息,确保投资者知情权。若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或担保行为,需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并完善内控制度防止风险蔓延。 -
股权结构变动与治理调整
破产可能导致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或转让,触发控制权变更。公司需协调新股东与管理层关系,必要时重新选举董事席位,避免决策真空。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得超过10转15股,且新股东入股价格不得低于市价五折。 -
协同重整与监管联动
法院与***建立协同机制,破产程序需同步通报地方政府和***。重整计划需平衡债权人、股东及战略投资人利益,优先债权现金清偿率不低于30%,普通债权可通过“股抵债”等方式处理。 -
市场信心与经营维稳
破产事件易引发股价波动,公司需主动与银行、供应商沟通,证明独立运营能力。若控股股东破产导致公司丧失偿债能力,可申请自身重整,但需提前评估退市风险。
上市公司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专业顾问意见化解风险,同时强化信息披露以稳定市场预期。投资者需关注破产进展公告,理性评估公司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