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在减持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以下是具体的减持规定:
一般情形
- 持股5%以下的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但在减持后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即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特定身份情形
- 如果股东在持股比例低于5%后仍然是控股股东,或属于持有首发前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特定股东,也需遵守特定的减持规定,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
一般小股东情形
- 若股东在持股比例低于5%后既不是控股股东、董监高,也不是特定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后,通常没有特别针对大宗交易减持的限制,可以按照正常的交易规则进行大宗交易减持。
特殊主体情形
- 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根据其投资期限不同,有不同的大宗交易减持比例限制;科创板核心技术人员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有相应的规定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以确保遵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