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高考的科目设置因省份和类别不同存在差异,但综合权威信息可得出以下结论:
一、主要科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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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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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外语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和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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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部分省份(如吉林)额外增加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或历史)四科,总分7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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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部分省份(如山东)额外增加历史、政治、地理三科,总分6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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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科目
- 部分省份允许考生提前考政治(满分100分),并计入总分。
二、考试形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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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考试 :多数省份实行文理分科,理科含物理、化学等科目,文科含历史、政治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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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试 :如山东等地采用“3+1+2”模式,但1991年尚未推行此类改革。
三、总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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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科目总分为900分(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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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差异较大,如吉林710分、湖南630分、河南750分等。
建议 :考生需根据所在省份或类别的具体规定准备科目,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等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