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赋分制适用于选考科目,具体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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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范围
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的 3门科目 ,采用等级赋分制。不同选科模式适用科目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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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 :6门选考科目全部计入(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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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模式 :仅选择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中的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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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制目的
通过“排名+等级”转换,消除不同科目难度差异带来的分数不公平性,更公平地反映考生实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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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规则
- 采用“5等21级”方案,原始分排名后划分A(15%)、B(40%)、C(30%)、D(14%)、E(≤1%)5个等级,每个等级再细分为21个区间,相邻等级分差3分。
总结 :赋分制覆盖所有选考科目,具体科目需根据选科模式确定,核心是通过排名和等级转换实现公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