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础使用年限
- 10年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含旅游载客汽车)的初始报废年限为10年。
二、延长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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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可延长至20年
达到10年标准后,经检验合格可申请延长,总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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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审批,但需定期检验
延长后无需额外审批,但需按以下周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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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年:每年检验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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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年起:每年检验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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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不同用途车辆报废年限有差异,但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统一执行上述标准。
四、营运车辆差异
- 若车辆曾为营运性质(如出租车),转为非营运后使用年限缩短为8年,且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总结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初始年限为10年,最长可延长至20年,期间需按规定周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