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邢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一、当前标准
截至2025年4月,邢台市城镇低保标准为 700元/月 ,该标准为全市统一执行,适用于所有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
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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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标准由市民政、财政等部门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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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标准会结合物价指数、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定期调整,但当前未公布具体调整计划。
三、保障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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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邢台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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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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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即“三无户”)。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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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标准不同,2025年农村低保为4836元/年(36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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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分三档),与低保标准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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