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初次培训和再次培训的时间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次培训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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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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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 ,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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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学时 (部分政策要求72学时,可能针对特殊岗位或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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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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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学时 ,并需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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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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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次培训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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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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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学时 ,重点更新安全知识及岗位风险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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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需重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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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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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学时 ,并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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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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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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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
- 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学时 (高危行业48学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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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需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制度,记录培训计划、考核记录及出勤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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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以上要求基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或行业细则存在差异,建议定期咨询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