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建设工程法律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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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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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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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制度(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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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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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制度(包括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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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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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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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和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等)。
-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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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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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与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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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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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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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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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责任。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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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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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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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
-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方式 :
-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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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主体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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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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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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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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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制度。
建议考生重点掌握上述内容,并结合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由于法规科目有30%的考点较为常规,考生可以通过多做真题和模拟题来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