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卫工人的编制情况较为复杂,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分为事业编制、聘用制、非聘用制、非法定聘用者以及双重劳动关系聘用者等几类。
事业编制的环卫工人是少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这类人员能享受较好的福利待遇,工作稳定性高,假期、年休假、社保等权益都能按照规定保障,与参照公务员法执行的相关权益挂钩。一般聘用制是大多数环卫工人的情况,属于一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依法保障他们在假期、年休假、社保等方面的权益,这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非聘用制方面,部分单位采取承包等方式,或者日雇工、全日制用工,可能不建立劳动关系或建立非全日制关系,这会导致环卫工无法成为其聘用的劳动者,进而难以保障权益,还存在不稳定性。非法定聘用者,像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超龄的劳动者,按照现有规定属于法律盲区,在社保等方面无法和用人单位建立正常关系,仅能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合同法等。双重劳动关系聘用者是过去地方企业一些特殊情况的遗留,未来会逐渐消除,这类人原单位虽无法经营但未破产,原劳动关系仍在,由地方政府兜底缴纳社保、给予生活费,不过这类情况会越来越少。
目前,随着城市发展和政策变化,环卫岗位也在变化。部分环卫所隶属于事务中心等,有的属于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但这些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有限,多数一线环卫工人多为临聘人员或外包公司员工,由外包公司和单位签合同,工资由外包公司支付,这类人员往往没有编制,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相对较差,还可能出现工资拖欠等情况。城市环卫工人编制情况需具体判断,不同情况对应的权益和待遇都有差异。
了解城市环卫工人编制情况,有助于大家正确认识环卫行业,明白不同岗位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特点,无论是对于求职者选择岗位,还是社会大众理解环卫工人工作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