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市场报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由20家报价行每月统一计算并公布,所有银行均需执行该利率作为基础定价参考。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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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体
所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均需执行LPR作为**利率的基础。报价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20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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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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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由报价行提交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结果为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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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实际**利率在LPR基础上加减点形成,例如佛山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可低至2.86%(5年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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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LPR不仅适用于房贷,还涵盖其他类型**(如商业**、消费**等),但具体利率需根据银行和**类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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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央行通过调整LPR影响整体金融市场利率,银行执行时需结合自身资金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微调。
LPR是所有银行统一执行的基准利率,但实际利率因银行和**类型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