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层级架构,朝阳区法院的上级法院是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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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层级关系
北京市法院系统实行四级架构,包括基层法院(如朝阳区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朝阳区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其直接上级为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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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管辖范围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朝阳区属于东城区辖区,因此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是朝阳区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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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权利行使条件
若对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注意,上诉仅适用于可以上诉的裁定(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等),且需符合当事人资格等法定条件。
朝阳区法院的上级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覆盖朝阳区并处理其辖区内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