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评价、设计、施工、验收
安全评价“三同时”流程是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重要管理措施,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前期评价、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以下是具体流程及要点:
一、前期评价阶段
-
风险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对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确定防范措施,并形成可行性报告。
-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同类工程事故案例;
-
调查项目地理、气象及社会环境条件;
-
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方法,确定事故风险等级。
-
-
安全设施设计标准确定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明确安全设施的设计标准,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二、设计阶段
-
安全设施专项设计
设计单位需在初步设计中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
- 方案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安监、卫生及工会审查后方可施工。
-
多部门联合审查
初步设计文件需提交多部门联合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标准。
三、施工阶段
-
按设计施工与责任落实
施工单位需严格按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施工,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 工程发包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施工期间由工程部与承包单位共同管理。
-
变更管理
未经原审查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四、验收阶段
-
试运行与备案
项目竣工后需进行不少于30天的试运行,危险项目需备案。试运行前需制定操作规程并培训人员。
- 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需及时整改。
-
安全验收评价
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组织多部门联合验收。
- 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验收,未通过者不得投产。
补充说明
-
安全评价与“三同时”的关系
安全预评价是“三同时”的基础,通过评价结果指导设计、施工及验收,确保安全设施符合法规要求。
-
监督管理与责任
安监部门负责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企业需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实施负责。
通过以上流程,可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实施,降低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