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时,需注意以下关键要点:
- 明确填写主体:申请单位应为临时用电作业的属地单位,而非承包商或作业实施单位。
- 电工证信息填写:临时用电作业人和负责人必须填写有效的电工证号。
- 监护人信息填写:监护人需由申请单位安排,并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监护资格证),填写其证号。
- 环境检测与记录: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或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接临时电源时,需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并将结果填写在作业票上。
- 多作业联动: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需同时办理相关安全作业票,并确保时间一致。
- 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的确认人应分别由申请单位和实施单位担任,避免一人完成所有确认。
- 审批意见和时间:审核、审批人需填写同意作业的意见并签名,时间需精确到分钟。
- 安全交底责任:作业负责人需持电工资格证,负责安全交底。
填写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根据实际作业环境补充必要的环境检测数据和安全措施。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作业安全,还能避免因资料不全导致审批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