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口径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计算公式 $$ \text{全口径平均工资} = \frac{\text{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times \text{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 + \text{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times \text{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text{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 + \text{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 $$
该公式通过加权平均法,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工资水平综合计算,以更全面反映整体工资结构。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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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由省统计局、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和医保局联合发布,基于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工资总额、就业人数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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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范围 :涵盖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全部19个行业门类。
三、计算目的
通过纳入私营单位数据,消除其工资水平较低对整体平均工资的拉低效应,从而更合理地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保障低收入群体缴费负担。
四、应用示例
以2023年海南省为例,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9,486元,私营单位5,122元,全口径年平均工资8,322元;吉林省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86,142元,用于2024年社保基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