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初级职称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一、总学分要求
初级护士每年需完成 25学分 ,其中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15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Ⅰ、Ⅱ类学分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例如:
-
江苏省 :Ⅰ类10分,Ⅱ类15分;
-
北京市 :Ⅰ类5-10分,Ⅱ类15-20分;
-
天津市 :Ⅰ类5分,Ⅱ类15-22分。
三、学分有效期
护士执业证需在5年内累计完成25学分,否则需重新注册或参加培训。
四、与职称评定的关系
继续教育学分是初级护士晋升护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但报考护师资格考试时无需提供学分证明。
总结 :初级护士需每年完成25学分,具体Ⅰ、Ⅱ类学分因地区而异,且与职称晋升和执业注册直接相关。建议结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