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核心在于“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通过全面排查消防设施、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应急演练三大措施,确保园所零隐患、师生零事故。以下是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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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重点全覆盖
生活用房必须设置在三层及以下,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且禁止设于地下;大、中型幼儿园(5个班以上)需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所有园所必须配置5Kg以上ABC干粉灭火器(每点至少2具)。装饰材料顶棚、墙面需达A级防火标准,疏散通道宽度大于20米时需加装机械排烟设施。厨房燃气区域需独立通风,电气线路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
整改标准分级化
实行“一园一案”,5个班以下的小规模幼儿园需满足基础消防条件(如灭火器、双出口),3个月内完成整改;5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需通过消防验收,重点核查防火分隔(乙级防火门)、应急照明和救援窗口(每层≥2个)。平房园所可简化流程,但需确保疏散门向外开启且50㎡以上房间设双门。 -
管理流程四阶段
动员部署(1周):制定分园方案,明确责任到人;自查自纠(3周):园方按《消防法》自查隐患并建档;集中整治(2个月):联合消防部门验收,对重大隐患依法查处;总结提升(1个月):固化长效机制,如每月1次消防演练、每季度更新器材。 -
长效保障双强化
培训层面:教职工需掌握“三懂三会”(懂火灾危害、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逃生、会灭火),幼儿通过儿歌、演练学习火场逃生;监督层面落实“党政同责”,对整改不力者倒查追责,并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提示:定期用烟雾测试报警系统灵敏度,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在断电状态下持续90分钟照明。消防无小事,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