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分为以下三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权威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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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
适用于应对多种类型事故的总体方案,包含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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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急预案
针对特定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或重大危险源制定的专项方案,需与综合预案衔接,并明确具体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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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置方案
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设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内容具体、简单,需通过演练确保应急人员熟练掌握。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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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需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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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预案可并入综合预案,或单独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