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
退休审批通过后,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后续手续:
一、单位及个人需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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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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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审批复核通过后,单位需及时在社保系统办理停保手续,确保退休待遇核算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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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退休登记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等材料至社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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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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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转移 :若需迁居其他城市,需向原单位或新居住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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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变更 :更换银行账户需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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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 :等待社保局通知,养老金将按月发放至指定银行卡或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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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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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审批与手续办理的衔接
退休审批通过后需耐心等待社保局完成待遇核算(通常通过短信通知),切勿提前终止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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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发放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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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一般每月固定日期发放,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社保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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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每年进行社保认证(如上传身份证照片),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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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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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原单位联系渠道,获取退休后医疗保障、社区活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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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区活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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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与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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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10年等(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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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15年是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不足15年需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业部门,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