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考8科,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客观题科目(共200题,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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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等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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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
涵盖法律基本概念、国家制度及国际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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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包括律师、法官等职业规范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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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
核心法律条文与实务应用。
二、主观题科目(180题,180分)
考查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及论述题,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科目。
三、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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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两套试卷,机考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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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一套试卷,全面推行机考(特殊情况可申请笔试)。
注意 :不同年份科目顺序可能调整,但总科目数量保持8科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