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核心环节,其核心要求可概括为“责任主体明确、隐患分级管控、治理流程闭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需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全员责任制,并通过“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专项治理”的分级管控机制,结合“排查-登记-治理-评估-恢复生产”的闭环流程,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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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与制度框架
生产经营单位需依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制度涵盖资金保障、定期排查(每季/年统计分析)、举报奖励等,特别强调对承包租赁单位的统一协调职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需包含目标、措施、时限等6项要素,并配套应急预案。 -
隐患分级与动态管理
- 一般隐患:危害小、易整改,由车间级负责人立即组织排除。
- 重大隐患:需停产停业治理,需分析现状、危害及整改难度,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申请恢复生产。治理期间需设置警戒、疏散人员,并加强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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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协作机制
安全监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10日内完成整改审查;对拒不整改或不合格的,可提请关闭企业。同时要求跨部门协作,隐患信息需逐级备案至省级和国家层面。
总结提示
企业需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管理、技术改造结合,通过全员参与和专业排查(如HAZOP分析)提升本质安全。2025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查找身边隐患”进一步凸显了“人人有责”的治理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