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社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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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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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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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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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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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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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6.5%(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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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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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率:0.7%(单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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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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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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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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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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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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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0.4%(行业差别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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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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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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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下限 :4043元/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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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上限 :2216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及部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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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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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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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申报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无变动则全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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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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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8.5%、医疗保险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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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可选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最低4433元/月。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调整,建议用人单位及职工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