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地人员社保政策以“政府补贴+个人缴费”为核心,覆盖三类人群(村改居居民、耕地被征40%以上村民、农转非居民),提供多档缴费选择,确保养老待遇平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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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与条件
政策主要惠及因征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包括村改居居民、耕地被征用40%以上的村民小组成员或享有土地承包权的村民,以及因征地转为非农户籍的居民。参保年龄需满18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缴费标准与补贴
- 分档缴费:按年龄划分,55周岁以上男性或50周岁以上女性可选择月缴基数的6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22%);45-55岁男性或40-50岁女性可灵活选择60%-100%的基数;18-45岁人员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按缴费基数或最低工资的20%计算,另加30元特区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储存额分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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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与过渡
2023年起,原政策纳入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新参保人员需按省级统一标准缴费,未纳入者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待遇不降低。
厦门通过分层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为失地农民提供可持续的养老支持,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尽早参保以最大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