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最迟出具时限为60日,但具体时间因案件复杂度而异:无需鉴定的案件10日内出具,需鉴定的案件通常20日内完成,特殊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60日。若交警部门超期未出具,当事人有权投诉或申请复核。
- 常规案件时限:普通交通事故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必须出具认定书;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者后10日内完成。
- 需检验鉴定的案件: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认定书,检验时间一般不超过20日,经上级批准最长可延至60日。例如,涉及伤亡或证据复杂的案件可能需多次鉴定。
- 超期处理与**:若超过法定期限未出具,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复核。超期认定书可能影响证据效力,导致赔偿延误或诉讼风险。
提示:建议事故后主动跟进处理进度,保留沟通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督促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