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曾对罗翔的看法进行过多次公开评价,他认为罗翔的刑法课程虽然生动有趣,但所举案例多为极端情况,并不适合作为学习法律的全面参考。
张雪峰指出,罗翔在讲解刑法时,善于通过极端案例深入剖析人性,这种风格吸引了大量观众,但也容易让人误以为这些案例具有普遍性。事实上,罗翔所举的案例通常与公检系统的常规工作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张雪峰提醒年轻人不要被这种“有趣”的内容误导,认为法律实践就是如此。
张雪峰还提到,罗翔的课程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法律学习需要系统性和全面性,不能仅依赖网络视频。他建议对法律感兴趣的人,应该结合专业教材和正规课程进行学习。
总结
张雪峰对罗翔的看法既肯定了其课程的趣味性和普法意义,也提醒观众保持理性,避免将极端案例当作普遍现象。这种观点有助于公众更全面地认识法律学习和普法教育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