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 五次 。每次预约可以考两次,因此每个科目总共有 10次考试机会 。如果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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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每次预约可以考两次,总共10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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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也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每次预约可以考两次,总共10次机会。
因此,科目二和科目三一共可以考 10次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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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每次考试机会,认真准备,避免多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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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多次考试仍未通过,可以考虑调整学习方法或更换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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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每次考试当天的两次机会,充分利用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