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的职位排序遵循行政级别主导、业务分工协同的原则,通常以局长为最高领导,分管副局长按职责领域划分权重,专业技术岗与行政岗并重。核心排序逻辑为: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骨干>基层执行人员,其中乡村振兴、农业执法、畜牧兽医等关键领域分管领导排序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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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与党组书记:作为单位一把手,通常兼任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并统筹重大决策,在领导班子中位列首位。例如多地农业农村局明确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同时分管乡村振兴、农业综合执法等核心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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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局长:按业务重要性排序,常见序列为:常务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分管领导>农业执法分管领导>畜牧兽医分管领导>农田建设分管领导。例如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将常务工作和项目建设分管领导排在副局长第二位,紧随局长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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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与直属单位:行政科室(如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通常优先于技术科室,但农技推广中心、执法大队等实权部门负责人可能列席党组会。唐河县农业农村局的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执法大队大队长虽非党组成员,但参与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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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与职称并行:调研员、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按职级高低排序,专业技术岗(如高级农艺师)可通过职称提升影响力。例如灵台县农业农村局明确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享受处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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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分工随政策重点变化调整,如近年乡村振兴分管领导排序普遍前移,部分县市将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等专项工作负责人纳入班子序列。
农业农村局职位排序既体现行政层级刚性,又需兼顾业务权重和本地农业特色,建议关注各地公开的领导班子分工文件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