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13人排名顺序遵循“职务优先+资历补充”原则,核心规律为:书记固定第一,副书记次之,其他常委按职务重要性及任职时间排序。 具体表现为:党委书记始终位列首位,兼任行政首长的副书记(通常为区长)排第二,专职副书记第三;其余常委中,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关键岗位通常靠前,同级职务则按进入班子的时间或副省级资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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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副书记的固定排序
党委书记是常委会的核心领导者,排名绝对优先;兼任政府首长的副书记(如区长)作为行政一把手,地位仅次于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务,通常排第三。例如昌平区的“书记—区长—专职副书记”结构(甘靖中、刘晓东、冷强田)即典型代表。 -
关键职务常委的优先性
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岗位因分管纪检、人事、意识形态等核心工作,普遍排名靠前。如沙坪坝区纪委书记朱福荣位列第四,松江区组织部长屈克逊排第七,体现对纪律和监督职能的重视。 -
同级常委的资历补充规则
若多名常委职务重要性相当(如均为普通副区长),则按进入班子的时间或晋升副省级的先后排序。例如北京市委常委中,2006年任职的李士祥排在2008年进入的牛有成之前,资历差异直接反映在顺位上。 -
特殊情况的动态调整
部分岗位如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的排名可能因地方实际微调。湖北曾明确纪委书记需排在专职副书记之后,而昌平区将常务副区长(倪娜)排在组织部长之前,显示对政府实务的侧重。
掌握这一排序逻辑有助于理解地方权力架构,但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实际排名应以官方***息为准,避免主观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