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职称体系主要分为国家职业资格和行政职务两类,具体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人社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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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高级工 :对应高教系列助讲岗,需取得高级工三级资格且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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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技师 :对应高教系列讲师岗,需取得技师二级资格且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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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高级技师 :对应高教系列副教授岗,需取得高技师一级资格且工作满4年。
二、行政职务(企业/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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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岗位
- 人事专员、人事助理、招聘专员、培训专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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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 人事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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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岗位
- 企业人力资源部总监、行政人事经理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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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与职务区分 :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国家职业资格,非职称;企业内部职称(如总监、经理)与国家职业资格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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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不同级别需满足职业资格+工作经验要求,具体以人社部或企业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人社政策及企业常见设置,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岗位和企业要求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