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户籍和学籍最新政策
高考报名条件
根据户籍不同,辽宁高考报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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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户口:考生户口在非直系亲属名下,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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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在辽宁有合法工作和住所(含租赁),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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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户籍:考生和父(母)一方户籍在辽宁,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在高考报名前有1年学籍1年户籍,且有实际就读经历。
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
- 学籍建立: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
- 转学:学生原则上不应随意转学,但特定情况下可获得转学许可,如户籍或家庭住址发生跨省、市、区(县)的迁移等。
- 休学:学生因身体健康问题或其他特殊缘由可提出休学申请,休学期限通常为1个学年,若休学期满后仍无法复学,可申请延长至1年。
- 辍学认定与处理:若在校学生连续旷课四周以上,且经学校多次劝导仍拒不返校,则视为辍学。学校需依法及时上报并动员学生重返校园。
普通高中阶段
- 学籍建立:被正式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录取学校报到,并完成入学注册手续。未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转学:普通高中转学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被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录取并已注册高中学籍的外市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户籍迁入我市或户籍一直在我市等。
-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伤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可以休学。休学期限为1学年,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2年。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辽宁省2025年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重点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户籍地区范围有具体规定,考生需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
户籍制度改革
辽宁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工作,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以上为辽宁户籍和学籍的最新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关注辽宁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