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2月份离职的年休假处理方式如下:
一、年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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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
无论入职时间是否连续,只要累计工作满12个月,均享有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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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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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年不满10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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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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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20年及以上:15天
(按自然年累计,可跨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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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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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天数计算 : $$ \text{未休天数} = \left( \frac{\text{当年已过日历天数}}{365} \right) \times \text{应休天数} - \text{已安排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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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 $$ \text{应休未休工资} = \text{日工资} \times \text{未休天数} \times 200% $$
(日工资=月均工资÷21.75,月均工资=前12个月工资总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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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月份离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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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离职前与单位协商安排休年假,若单位拒绝,可保存合同、工资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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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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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安排且未补偿,可主张 200%工资 (正常工资+未休天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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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已安排但未满应休天数,多于已安排天数部分不予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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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协商无果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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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计算 :工龄可跨单位累计,但年假不可跨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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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计算日工资时含奖金、津贴,不含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