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方案是我国医防融合改革的重要突破,旨在通过赋予公卫医师特定病种的处方权,构建“预防-治疗-管理”一体化服务模式。首批试点已在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等地落地,覆盖高血压、糖尿病、传染病等风险可控病种,并严格规范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
试点核心内容与范围
试点明确公卫医师可开具处方的病种包括:病情稳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复诊用药;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常规随访用药;地方病(如碘缺乏病)及妇女儿童营养补充剂等。哈尔滨、海南等地已率先完成培训,公卫医师需通过临床理论和实践考核方可获得处方权。 -
强化医防协同机制
试点通过“导师制”“家庭医师制”等创新模式,推动公卫医师与临床团队协作。例如,海南的“2+3”培养模式允许考核达标者提前结业,并鼓励多点执业,优化资源配置。 -
严格质量与风险管理
处方行为纳入临床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用药点评、处方审核等动态监管措施保障安全。试点地区还建立“医防融合工作站”,如三亚公卫医师便民门诊,提供艾滋病等疾病的一站式服务。 -
长远意义与推广价值
试点不仅提升公卫医师职业价值,更通过基层医疗机构的实践,探索慢性病和传染病管理的标准化路径,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未来,随着试点评估的深入,这一改革有望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