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各科分数及科目设置如下:
一、总分与科目构成
全国统一高考总分为750分,由以下四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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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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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150分(文科/理科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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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150分(含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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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综/理综 :300分(文科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含物理、化学、生物)。
二、分省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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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大部分省份采用“3+文综/理综”模式,总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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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省份 :如浙江(文科619分,理科617分)、安徽(文540分,理490分)等,分数线因竞争程度和招生计划调整,但科目设置与全国一致。
三、注意事项
- 部分省份可能对加分政策、考试时间等有额外规定,建议考生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