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副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科研、荣誉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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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历 :取得中级职称后需从事护理工作≥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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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取得中级职称后需从事护理工作≥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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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 :取得中级职称后需从事护理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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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 :需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且取得中级职称后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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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历 :需从事护理工作满25年,或持有60年代前颁发的中医师资格证书并从业满25年。
二、科研与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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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 一级或二级医学期刊 发表2篇以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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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者需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主持/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奖。
三、荣誉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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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获得 省级及以上奖项 (如三等、二等奖科研成果奖,或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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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者需具备 国家级荣誉称号 (如全国模范护士、科技劳动模范)或近5年内省级奖项。
四、工作经历
- 需担任 主管护师 ≥5年,且近3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门任职正/副主任。
五、其他要求
- 需通过 业务水平考核 ,并提交学历、职称、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注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职称评审委员会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