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县委编办是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具体职能和定位如下:
一、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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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及动态管理,确保机构设置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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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实施
组织拟订并推进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协调部门间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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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执行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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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包括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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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涵盖教育、医疗、科研等领域的各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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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 :负责县开发区(园区)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改革。
三、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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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领导 :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县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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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 :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与干部人事管理相衔接。
四、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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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与动态调整 :负责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名制管理及编制使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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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开展专项检查,严肃违规行为。
通过以上职能,县委编办在优化政府结构、提升治理能力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