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差旅费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涵盖交通、住宿、餐饮等核心费用,并根据地区和职级动态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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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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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通工具等级报销(如火车软卧、飞机经济舱等),超支部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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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驻地与机场的交通费用包含在市内交通费中,不再单独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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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
- 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包含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费用。
二、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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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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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普通套间(限6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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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级:单间或标准间(限3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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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及以下:单间或标准间(限1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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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部分城市旺季可上浮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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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要求
- 需提供住宿发票,超出标准需自理。
三、餐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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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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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差天数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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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工作餐,其他餐饮需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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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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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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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可凭据报销(每人次限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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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等)每人每天30元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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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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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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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审批,严禁无实质公务的差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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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支费用由个人承担,严禁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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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 财政部定期检查差旅费管理,违规行为将追责。
说明 :以上标准适用于中央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