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差旅费的解答明确:公务出差需严格遵循标准,关键点包括自行解决食宿、按规缴纳费用、特殊情况报销流程等。以下是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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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与交通费缴纳
出差人员原则上应自行安排食宿,若接待单位协助安排,需按标准缴纳伙食费(早餐按日补助20%、午晚餐按40%),并提供收款凭证。市内交通费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若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需按标准缴纳费用(不超过每日80元包干标准)。 -
无住宿发票的报销
特殊情况(如住家中或偏远地区无法取得发票)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但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其他无发票情况一般不予报销。 -
会议与培训差旅
参加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往返差旅费可报销,但会议期间费用由举办方承担。北京市远郊区县公务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统一安排食宿则不再重复补助。 -
调动与探亲差旅
工作人员调动可一次性报销差旅费,随迁家属费用自理。出差期间顺路省亲的,仅报销返程差额部分交通费及扣除省亲天数的补助。
提示:差旅费管理强调合规性与透明度,建议各单位定期培训并核查执行情况,避免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