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主要依据职级、出差地点及季节性调整,具体如下:
一、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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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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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官员 :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每日限额1100元;其他城市(如天津、河北等)每日限额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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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级官员 :省会城市每日限额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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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省会城市每日限额500元,省内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等)每日限额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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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上浮
- 拉萨、西宁、哈尔滨等6个城市实行淡旺季标准,旺季标准上浮20%-30%。
二、执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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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执行 :中央人员到省会城市按统一标准报销,到省内其他地区执行当地财政部门标准(未公布前暂按省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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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节约 :需在限额内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据实报销。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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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制定 :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报销流程和限额,但需符合国家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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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处理 :市外培训期间补助40元/天,包会务费则无补助。
以上标准综合了财政部最新通知及权威信息,适用于中央及地方差旅报销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