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费用标准最新规定如下:
1. 评审时间与费用
- 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按每人每次300元支付。
- 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支付100元,不足半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异地评审(跨区抽取)的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2. 误工费与回避费
- 评审专家已到达评审现场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即宣布废标的,支付误工费100元。
- 到达现场后发现需要回避的,同样支付误工费100元。
3. 支付方式
-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4. 其他注意事项
- 评审专家不得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
- 评审期间用餐、休息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间。
-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劳务报酬或误工费不予支付。
以上为评审专家费用标准的最新政策,具体内容可参考相关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