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优亲厚友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重点查处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违规分配资源、套取补贴、干预村务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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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分配集体资源
村干部不得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扶贫项目安排等方面偏袒亲属或朋友。例如,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将集体土地低价承包给亲属,或优先安排亲友参与村内工程项目,均构成违纪。 -
套取、侵占惠民资金
虚报冒领农业补贴、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等惠民政策款项,或将资金违规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友,达到一定金额即可立案。通常涉案金额超过5000元即可能面临纪律审查。 -
干预村级事务决策
在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中,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友谋利。例如,操纵投票、隐瞒利益关系、强迫其他村干部通过有利于亲友的决议,均属立案范围。 -
收受亲友财物或利益输送
接受亲属、朋友提供的礼品、礼金、宴请,或通过合伙经营、干股分红等形式变相获利,即便未造成直接损失,也可能因违反廉洁纪律被查处。 -
包庇亲友违法行为
对亲属或朋友的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破坏生态等行为隐瞒不报,甚至阻挠执法,将按渎职或滥用职权追究责任。
若村民发现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行为,可向乡镇纪委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提供证据材料后,相关部门须在30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 基层“微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对此类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