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能仅凭怀疑就随意抓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或重大嫌疑,单纯主观怀疑不足以构成合法抓人依据。以下是关键法律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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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法定条件
-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正在实施犯罪、被指认犯罪、有毁灭证据可能等);
- 需出示《拘留证》(紧急情况可先口头传唤,24小时内补办手续);
- 无客观证据支撑的"怀疑"不构成拘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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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保障
- 被拘留者有权知悉原因,并可要求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 若认为拘留不合法,可向检察院申诉或提出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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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说明
- 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特殊案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更严格的调查权,但仍需履行审批程序;
- 治安传唤(非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24小时,且需与违法行为直接相关。
提示:如遇不当执法,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公安机关行使职权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