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土地改革前,土地主要归地主所有。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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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前的土地所有制
在1953年土地改革前,中国农村土地长期处于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归地主所有,农民仅能租种或受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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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的背景与结果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于1950-1953年开展土地改革,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将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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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后的权属变化
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可自由买卖、租赁或继承,彻底摆脱了封建剥削。
总结 :1953年土地改革前,土地归地主所有;改革后通过法律确认农民土地私有制,土地所有权转移至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