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第二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具体如下:
一、录取顺序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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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优先原则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系统将自动进入第二志愿投档。第二志愿的录取顺序与填报顺序一致,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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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与缺额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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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允许考生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多所院校(通常5所院校,每校6个专业),但仅限一志愿未录取的院校填报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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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额征集 :院校通过单招平台发布未满计划,考生可按顺序填报,最终按综合分排名录取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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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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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按比例折算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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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类 :按专业类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特长类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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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按统一控制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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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与退档
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考生可参与调剂(需在填报时勾选“是否调剂”选项)。
- 退档后不可再次投档同一轮次后续志愿,但可参加下一批次或征集志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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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限制 :考生需与一志愿院校考试类别一致,不可跨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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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次数 :每轮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不可重复填报同一院校或专业。
以上规则综合了权威信息源,确保与最新招生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