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旗法》要求
升旗台的位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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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位置悬挂
国旗需悬挂在显著位置,确保所有人都能看到。室内应悬挂于主席台或讲台上方,室外需高于地面2.5米且采用倾斜方式插置,旗杆与垂直线夹角不超过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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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旗帜的协调
当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国旗必须置于中心、较高或突出的位置,且不得低于其他旗帜。
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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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与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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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升旗台应朝向正东方向,与太阳升起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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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需结合场地条件确定,一般学校旗台高度在4-16米之间,具体参考配套旗杆高度(如288cm×192cm国旗对应12-15米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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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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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杆需稳固,底部离地面2米,倾斜角度不超过45度,避免伸出砖柱保障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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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装置需参照GB12983-2004标准,确保升降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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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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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时全体人员需肃立致敬,国歌奏响期间保持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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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悬挂时需保持国旗舒展,避免破损、污损或倒挂,不得遮挡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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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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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悬挂 :若室内无主席台,可将国旗悬挂在天花板上或靠近门口显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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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重要活动或大型场所可结合需求调整位置,但需报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要求旨在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国家观念。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规范,可参考《国旗法》及地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