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根据身体功能障碍程度分为1-4级,1级最重,4级最轻,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七大类,评定需通过专业医疗机构鉴定并提交残联审核。
残疾等级评定以功能丧失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核心依据。1级残疾指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长期监护;2级为重度功能障碍,日常活动大部分依赖他人;3级存在明显功能障碍,但能部分自理;4级为轻度障碍,基本可独立生活。不同残疾类别有细化标准,例如肢体残疾1级为四肢瘫或三肢瘫,精神残疾则依据社会功能缺陷时长分级。
评定流程需持身份证、病历资料到指定医院进行专业检查,由专家组出具《残疾评定表》,再向户籍地残联提交申请。部分地区支持线上预约,但现场复核不可省略。儿童需满3周岁方可申请智力或精神残疾评定,言语障碍者需年满4周岁。
注意,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到期需重新评定。临时性伤病(如骨折未愈)不符合评定条件,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及时了解地方残联政策更新,确保材料齐全可加速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