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缓考申请条件主要分为身体原因、特殊情况两类,具体如下:
一、身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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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伤病
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例如:心脏病、血液病、传染病等慢性疾病,或因意外受伤无法完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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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月经期
需由家长、学校医务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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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或残疾
如听力、视力障碍,或持有《残疾人证》并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部分地区按项目免考或满分计入)。
二、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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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
考试期间突发疾病需携带医院证明,经主考、监察员、考务组长签名确认后申请,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60%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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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康复期
部分地区允许处于新冠康复期的考生申请缓考或免考(需提供康复证明)。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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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医院诊断证明、申请表(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意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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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由考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统一向区教体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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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安排
同步考试或重新安排时间,已考项目成绩无效。
注意事项 :缓考需在进入考场前办理,考试后不得再次申请;特殊疾病或残疾考生需提前了解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