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考缓考政策主要针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具体规定如下:
一、缓考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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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突发意外 :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突发事故证明,经学校、考点医生审批后方可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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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例假等特殊生理期 :可在考试当天申请缓考,经批准后推迟至考试后一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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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如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可提交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二、缓考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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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考试前至少2周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附病历、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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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学校初审后汇总至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缓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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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时间 :通常安排在考试后1周内进行,具体日期由各地自定。
三、缓考成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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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得分计分 :缓考成绩按正式考试要求完成后的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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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替代 :若缓考后仍无法参加,可申请部分或全部项目免试,免试成绩按80%计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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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因故缓试需在考试当天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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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项限制 :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考试项目,仅限特定情况下(如体检发现原项目不宜参加)申请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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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考处理 :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或免试手续者,以0分计。
以上政策以当年教育考试院或各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为准,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